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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系所簡介


碩士班

【日間碩士班-特殊教育組】

一、本組理念

  本組廣收社會各層面對特殊教育有興趣的人士,致力於特殊教育研究領域,冀能培育學術研究以及臨床診斷與教學能力兼優的進階專業人才;對於課程的規劃探究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相關理論、課程與教學、評量和親職教育、以及其它相關議題,期能讓 學生樂在學習、思考並提昇知識能力,為未來的特殊教育之教學、學術研究及政策帶來建設性的發展。

 二、課程目標與特色

(一)本組課程設計架構以專業知能為主要導向,並兼重研究能力的訓練。
(二)本組以身心障礙理論與實務研究,身心障礙課程與教學研究兩科目為研一必修科目,研究生以此兩科目為基礎,銜接其自選的主修課程。在研究能力訓練上,則以研究法、高等教育統計為必修科目,再由研究生自選單一受試研究法等有關研究方法的科目,以期銜接相關科目達到加深加廣的研究課程。
(三)為培育研究生具備身心障礙教育之專業能力,本組課程設計重點如下:
            1.強化身心障礙教育臨床診斷與處遇之專業知能。
            2.研究各國身心障礙教育之理論與政策,俾益提供我國未來發展身心障礙教育之參考。
            3.培養研究生身心障礙教育問題研究與解決能力。
            4.統整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學域的理論與技術,增進研究生課程與教學研發之能力。

三、教育目標

(一) 致力於特殊教育及跨領域學術研究。
(二) 培養特殊教育及跨領域人才。
(三) 提供在職教師及行政人員之特殊教育研究知能進修。

【日間碩士班-語言治療組】

一、本組理念

  本組的設立是為了培育具有專業能力與服務熱誠、且兼具學術研究能力的語言治療人才,以因應現代社會對語言治療及溝通障礙專業服務的需求。

 二、課程目標與特色

本組課程設計主要依據台灣聽語學會設計之「語言治療師學程」所規劃的語言基礎與障礙學科及實習課程。
科目包括四大類:

(一)語言相關醫學基礎學科:聽語神經生理、發聲機轉等;
(二)語言基礎學科:言語科學、語音聲學、聽力科學、溝通障礙導論等;
(三)人類發展及溝通行為相關領域學科:兒童語言發展、行為治療原理與技術、溝通技巧訓練等;
(四)語言障礙學領域學科:兒童語言障礙、成人語言障礙、構音/音韻障礙、嗓音異常、語暢障礙、運動言語障礙、吞嚥障礙、溝通輔具等。

三、教育目標

(一)培育合格的語言治療專業人員:本組遵循台灣聽語學會設計之「語言治療師學程」,積極培養具有證照資格及服務熱誠的語言治療人才,以提升國內語言治療人力之質與量,滿足國內衛生及教學單位對語言治療專業 服務之需求。
(二)培育溝通障礙及語言治療學術研究人才:客觀專精的學術研究可作為語言治療教育與臨床服務之後盾,本組致力於對研究生進行指導並積極投入學術研究,以培植國內語言治療學術研究之高級人力。
(三)培育學校體系具有溝通障礙第二專長之教師:本組提供學校教師及行政人員溝通障礙領域的進修機會,以培植有能力實施「教室教學」、「協同教學」、「間接諮詢」及「直接抽離」等各種介入模式之溝通障礙專長的教師。
(四)提供語言治療專業人員在職進修課程:本組提供語言治療師等聽語相關專業人員再進修之途徑,以學習國內外最新的聽語新知,並掌握當前聽語領域的發展趨勢,提升國內語言治療專業人員之服務素質。

除了本組專任師資外,亦聘請台北護理學院、臺大醫院、新光醫院等師資及專業醫療人員兼任本組課程,使本組課程更多元且完整,不但學生直接受益,更有利於更進一步推動學術研究風氣,及跨領域科際整合之學術發展。

【在職專班】

一、本班理念

  本班廣收國民小學、幼稚園、或特教機構之專任或代理代課特殊教育教師,致力於提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冀能培育身心障礙教育學術研究以及臨床診斷與教學能力兼優的進階專業人才,為未來的身心障礙教育之教學、學術研究及政策帶來建設性的發展。

 二、課程目標與核心能力

(一)本班基本素養
             1.學生具有共通素養、旁通素養及貫通素養。
            2.學生具有經典閱讀素養。
            3.學生具有邏輯思考的科普素養。
            4.學生具有全球移動的素養。
            5.學生具有創造、競爭及人際互動素養。
(三)本班核心能力
            1.研究實務能力:理論與實務結合(理論與研究、統計與研究法、行政與制度)。
            2.行政實務能力:特殊教育政策法規、行政運作,相關專業團隊之溝通合作。
            3.教學實務能力:特殊需求學生之特質、課程、教育、輔導與評量鑑定與安置服務。

三、教育目標

(一) 強化身心障礙教育臨床診斷與處遇之專業知能。
(二) 研究各國身心障礙教育之理論與政策,俾益提供我國未來發展身心障礙教育之參考。
(三) 培養研究生身心障礙教育問題研究與解決能力。
(四) 統整身心障礙教育相關學域的理論與技術,增進研究生課程與教學研發之能力。